应急管理部现向社会公开征求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,有关单位及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3月2日前,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:
一、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: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(邮编100054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二、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:010-83933809。
三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:aqfg@chinasafety.gov.cn。
下载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(征求意见稿).doc。
下载 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